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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峰第十中学少年军校章程 |
| 一、指导思想: |
| 少年军校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校的办学方针和指导思想建校,是青少年进行国防教育、爱国主 |
| 义、集体主义和革命优良传统教育,培养“四有”新人,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实施半封闭式管理的学 |
| 校。 |
| 二、办校宗旨: |
| 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、国际教育继承,面向现代化、面向世界、面向未来,全面提高学生素 |
| 质。 |
| 三、入校条件: |
| 凡我校在籍学生经过半年的培训,均可成为军校学员,学员参加军校时,要统一着军装,制式 |
| 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校学员装,并举行宣誓仪式。 |
| 四、军容风纪: |
| 1、着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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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军校学员必须按规定着装,保持军容严整。(1)军服应当保 |
| 持整洁配套穿着,不得军服与便服浑穿;不得用军帽、腰带玩 |
| 耍;不得在军服外罩便服;不得披衣、敞怀、挽袖、卷裤腿。扣 |
| 好领钩、衣扣,内衣下摆于裤内,军服内衣物不得外露。(2)操 |
| 课和集体活动时通常穿军鞋,着便鞋(含凉鞋)时,只准穿黑、棕色鞋,女学员可穿浅色鞋, |
| 不得穿高跟、高底鞋,不得穿拖鞋,赤脚和赤脚穿鞋。⑶参加集会和校外活动时的着装按学校主 |
| 管部门要求执行。(4)军服、腰带不得污损,不得擅自拆改或者外借。 |
| 2、仪容: ⑴军校学员头发应当整洁,男学员不得留长发、剔光头,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一 |
| 点五厘米;女学员发辫不得过肩,不得烫发,学生染发只准染与本人原发一致的颜色。⑵军校学生 |
| 不得纹身,着军服时不得化妆,留长指甲和染指甲;不得围围巾;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 |
| 和饰物;不得戴耳环,项链,领饰、戒指等饰物;不得戴有颜色眼镜。 |